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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Apr 2019

觀光局108年度春遊補助

●補助日期:4/1-6/30週日至週四 (週五及週六不適用)
 
●補助內容:
每房每晚可用入住旅客一人之身分證字號補助住宿費最高$500元,每一身分證字號限使用一次。
 
●補助對象:
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明之國人自由行旅客。
團體旅遊不適用本自由行補助方案。

春遊補助相關規範請見春遊補助官網資訊表,如各縣市政府補助經費提前用罄即提前公告停止補助

 
●注意事項:
1.須符合政府規定之身份資格,並於政府公告之補助期間內完成入住,方可享有補助。
2.入住時應配合登記1名旅客基本資料並核對身分證明文件正本(身分證、健保卡或駕駛執照),並供飯店影印留存,每人僅補助1次為限(每位民眾身分證字號限使用1次)。
3.申請補助金額不得開立統一編號,餘額須另開發票或收據才能開立統編。
4.如有未盡事宜,依觀光局公告事項為主。
5.住宿券春遊補助方式皆依目前各縣市公告之版本,未來如各縣市政府有修正住宿券補助條款,依各縣市府最後定案版本為主。